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1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打造人文江苏品牌,推进全域旅游战略的提案)
时间:2018-06-28 19:00 来源:江苏省旅游局 字体:[ ]

民革江苏省委:

贵委的提案“打造人文江苏品牌,推进全域旅游战略”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是“美丽中国——全域旅游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做出部署,并从财政金融、用地用海、人才保障、专业支持四个方面提出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意味着全域旅游作为国家战略,已经成为促进旅游产业变革的战略性举措。我省全域旅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和实效,但是我省旅游业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在顶层设计、区域协调、品牌创新、强企建设、境外推广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在体制机制、规划策划、产品供给、市场治理、人才建设、业态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针对第0016号提案所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机制体制创新上求突破。发展全域旅游需要系统化思维,全省统筹一盘棋,但是我省一方面在体制机制上没能成立旅发委,在综合协调和产业联动上始终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窘境,距离“全域旅游强省”的目标任重道远;另一方面尚未启动省级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对省内各区域发展全域旅游缺少主题功能定位、创新发展路径等方面的规划或引导。虽然示范区创建有导则、指南和标准,但是各创建单位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特点明确在全省全域旅游规划当中的定位。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也需要在长三角区域内找准定位,同时要正确应对和处理好与其它省份、城市之间的竞合关系。下一步我局面临大部制改革,与文化部门彻底融合,以此为契机我们将进一步丰富与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完善省市联动、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在健全省旅游委员会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同时,认真学习浙江等23个省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升旅游管理部门在资源整合、统筹协调、产业促进、监督管理、综合考核等方面的职能,完善旅游警察、旅游市监分局、旅游巡回法庭等工作标准、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真正做到流程模式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

二是进一步理清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省内个别地区仍然把“大而全”作为发展全域旅游的关键,忽略了“域”的空间布局以及市场导向的重要性,以人为本、以游客为中心,实现全域共建共享的理念不够清晰。部分地区没能统筹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有以创建全域旅游为借口搞城乡大拆大建以及盲目跟风投资大项目的情况,少数地区存在低层次开发和低水平利用等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个别地区对全域旅游发展的阶段性、区域性以及市场属性认识不够,思路不够清晰,眼光不够长远,急于求成,把发展全域旅游当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紧扣标准,统筹推动各地创建工作,督促创建单位充分认清创建的阶段性,对照创建指南分步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不是到处建景点景区、到处建宾馆酒店,而是实行积极有效的开发性保护,更加重视规划布局的合理性,严格按生态保护规划要求选择景点、景区开发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按规划分步推进实施。另一方面督促创建单位要立足民生,依托市场。创建要结合当地实际,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以当地居民生活舒适度和游客满意度为出发点开展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理念。

三是加强引导,促进全域旅游均衡发展。目前29家创建单位,半数以上单位推进速度很快,首批8家创建单位以及第二批创建单位中的无锡滨湖区、梁溪区、宜兴市、常州溧阳市、淮安盱眙县、连云港连云区等地已经做好国家局评定验收的准备,其余创建单位在领导层面、机关部门、区县政府已经开始行动,但市场层面、企业层面和广大老百姓的参与程度还不够,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性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域旅游发展的路径不够清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短期内很难达到全域旅游示范区所要求的标准。考虑到苏北与苏南的地区差距明显,近期我局增报了徐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作为苏北地区唯一一家以设区市申报,带动我省全域旅游均衡发展。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创建单位的指导和帮带,建立南北互助的创建模式,力争全域旅游省内全面开花。

四是进一步围绕全域旅游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由于各级旅游部门对区域内旅游资源、资金、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缺乏统筹力度,旅游项目碎片化开发的现象较为普遍,与相关产业有机结合较少,特别是缺少与文化旅游资源的互动,不能满足各个消费层次游客的需要,没能形成具有示范、集聚、辐射效应的产业链条及完整的旅游经济系统。部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缺乏形象鲜明的旅游精品和新品,特别是集聚发展效应不强,缺少像常州龙控集团、无锡灵山集团这样带动旅游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解决大量就业的龙头企业,造成省内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遍地开花,旅游消费市场反映依然是冷热不均。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旅游+”、“+旅游”的叠加作用和联动效应,加强旅游与农业、工业、体育、健康和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乡村创客基地建设,有序开展旅游风情小镇创建,积极推动旅游风景道建设,大力支持和引导龙头工业旅游企业发展,促进体育旅游、海洋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研学旅游、房车自驾车露营、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等旅游新业态发展,不断丰富江苏全域旅游内涵,提升江苏国际旅游目的地独特魅力和吸引力。

五是争取在政策保障上求实效。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政策,在项目用地、融资贷款、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大对全域旅游发展的财政投入,逐步扩大旅游产业基金规模,拓展扶持发展的项目领域。保障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城市休闲空间等用地需求,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经营旅游,农民集体用地通过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抓好旅游创意人才、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旅游服务人才三支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投身旅游发展,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是要坚持特色鲜明,力争创成品牌。发展全域旅游应当突出江苏特色,要把自然风光、文化内涵、特色产业等有机融合,形成独具魅力的全域旅游江苏品牌。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省内29家创建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打造出各具风格与内涵的全域旅游示范区,杜绝千城一面、同质竞争,实现错位发展、良性竞合、优势互补。

  

                             江苏省旅游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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