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0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
时间:2018-06-20 13:07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李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世纪以来,江苏省老龄化发展趋势不断加速,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目前,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老年人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老人住在家里,社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已成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佳养老模式。您对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当前的实际。

一、关于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建议

充分运用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一方面让老年人能够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及时掌握老年人的需求和健康状况,方便快捷地提供各项服务,缓解养老机构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通过智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充分整合和利用当地的服务资源,对接养老需求,大幅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形成“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的养老新模式。

下一步,省经信委将持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居家养老产品需求的调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电子产品制造企业运用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研制发展适用于智慧养老产业的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康复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养老助老设备,积极支持软件企业研发适用于智慧养老的管理服务软件、终端应用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大数据分析软件等,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满足适老化智慧社区建设、智慧养老院发展等新趋势新需求,大幅提升全社会的养老服务能力。

二、关于在社区建设面向老年人的照料中心、活动中心和体检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的建议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1号)。我省制定了今后3年推进实施的15个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家庭适老化设施改造,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全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等。这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为老服务的项目内容是一致的。

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11月份,我省徐州、南通两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00万元,遴选 1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带动了全省32%的县(市)、区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大提升。

三、关于依托各类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医疗等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2017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7.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1.71%。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和社区护理站建设,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小屋”。南京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为居家老人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苏州市将社区党组织、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融合联动,打造360度一站式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

下一步,省卫计委将继续统筹社区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布局,整合资源,打造集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养生康复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养老综合护理中心、社区护理站等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并向居家老年人延伸上门服务,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补贴机制,重点选取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上门巡诊等方面提供医养服务。

四、关于适老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社区养老服务,不仅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软件的提供,还包括硬件设施的配套和完善,特别是社区无障碍化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等,都是完善住区功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0号),要求各地围绕“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要求,通过开展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建设和改造一批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需要、软硬件配套完善、能满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需求的住宅小区(社区)。至2017年底,全省各地共推荐申报53个适老住区建设项目,省住建厅会同省民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论证和实地考评,对其中29个项目命名为“江苏省适老住区示范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完善老年人口比重较大的老旧小区的配套功能,不断充实老年人对住房和居住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城市‘双修’,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建成100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列入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就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政府,省住建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立足实际,采取整治环境、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规范服务等措施,积极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并确保安全运行、配置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等养老服务用房、开展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提高适老化设施配套水平。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了省级宜居住区建设引导资金,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推进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研究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评价标准,建立项目跟踪和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宜居住区建设,不折不扣完成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总结推广各地适老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经验做法和成功案例,推动全省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五、关于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建议

与您的建议一致,我们非常支持利用社会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去年,省民政厅联合13个厅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老旧小区整治后配套的服务用房,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的程序,简化许可内容,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为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目标提供保障。

今后,将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

您提到的社区养老服务的盈利模式也很有建设性和创新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后予以吸收,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养老工作。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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