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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社区特色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关心!正如您所说,在家门口养老是多数老年人的夙愿,因此,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针对您的建议方案,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答复。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的老年群体和提供的照顾服务项目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即凡年满60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我省于1986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17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56万人,也就是说,全省约5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增进老年人福祉,我省制定了今后3年推进实施的15个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家庭适老化设施改造,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全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等。
二、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份,我省徐州、南通两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00万元,遴选 1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带动了全省32%的县(市)、区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大提升。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去年,全省全年新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12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07个,新建或改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00个,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较好地满足了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新建、改建适老住区11个,老年人无障碍居住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管理和服务的项目,目前在我省绝大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已经正常实施。一些地区也在使用智能化监测设备对老年人居家养老进行身体指标的检测和管理,今后,养老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将覆盖到更多的老年人群体。
三、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与您的建议一致,我们非常支持利用社会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去年,省民政厅联合13个厅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老旧小区整治后配套的服务用房,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的程序,简化许可内容,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为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目标提供保障。
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
四、深化敬老月活动,营造爱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老年人维权优待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导。各级老龄委要着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和“敬老文明号”等创建内容,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的服务。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养老工作。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