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次会议第105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17-08-01 17:53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字体:[ ]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次会议第105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国务院《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管理办法》公布以来,我省在政策制定解读、督促地方落实新政、推进巡游车转型升级等方面多措并举,网约车得到规范发展。

一、关于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新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省在尊重城市人民政府出租汽车管理主体的前提下,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作用,为各城市搭建交流平台,先后4次召开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市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各市改革工作进行指导。自2016年10月31日以来,我省13个设区市中,连云港、无锡、徐州、苏州、常州、淮安、南京、镇江、南通、泰州、盐城、扬州等12个市已先后发布政策文件;宿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府,预计6月底或者7月初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即可出台。省内各市发布政策文件时,通过网站、媒体等方式公开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证件的申办指南,进一步明确许可资质和办理流程,并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区域科目考试大纲。截至6月16日,各市共许可平台公司分公司16家(涉及神州、首约、滴滴、曹操等四家平台公司),车辆6644辆,驾驶员8768人。

部分市考虑到证件核发、平台公司清理不合规车辆、数据对接需要时间,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通过研讨和分析,根据发现的问题,细化政策文件的施行,保障网约车的规范发展。

二、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6年8月10日至11日,我省组织召开全省交通系统国家两个文件宣贯培训会,同时抓紧制定我省贯彻两个文件的实施意见。经过多次涵盖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以及乘客代表等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9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7号,以下简称《通知》)。我省《通知》是在国家两个文件基础上和框架内的细化,充分考虑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自主性、创造性,把有必要全省统一的事项作了明确,主要细化内容涉及实化经营权管理、完善运价机制等11个方面。9月19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厅召开我省文件出台新闻通气会,向与会的10余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发放了国家两个文件、我省《通知》及解读资料,详细解读了《通知》。

三、关于将网约车纳入管理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设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明确“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明确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进行许可管理。因此,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一种类型,应当依法纳入管理。

四、关于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规范经营权管理

省内各市均实行有期限无偿使用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配套的经营权管理制度。对已预缴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各市财政部门会同交通部门逐车清算复核,按实退还企业,并由企业落实到车头、人头,切实降低企业和驾驶员的经营负担。

(二)完善运价形成机制

各市政策文件均明确,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于之前《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巡游车运价属于政府定价,运价改革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各市交通运输部门正配合物价部门开展巡游车企业成本监审、经营者座谈和运价改革方案初步研究等工作,南京市近期将启动运价改革听证程序,常州市市区已将巡游车等候费标准从每等候5分钟收取1车公里单价调整为每等候2.5分钟收取0.5车公里单价。

(三)健全利益分配机制

2015年12月21日,省物价局印发《省物价局关于下放部分收费定价权限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5〕340号),将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从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各市鼓励巡游车企业、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南京、徐州市巡游车行业协会已与会员企业形成沟通机制,部分巡游车企业已根据市场情况下调了承包费。

(四)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各市积极鼓励和推动巡游车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引导巡游车企业将中高档巡游车按规定转为网约车,盘活闲置资产,拓展经营范围。二是允许企业对中高档巡游车进行更新,选用更加适合市场的经济型车型。三是牵头平台公司与巡游车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挥各自优势。四是鼓励企业之间相互合作或利用外部资源自行搭建平台,提升营运效率。

南京市多家骨干巡游车企业联合组建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推出“有滴打车”平台,已接入省内巡游车1万多辆;常州市3家国有巡游车企业已达成资源初步整合的意愿;苏州市通过提升车辆硬件水平将市区电调专用巡游车转型为舒适性巡游车,增强市场竞争力;南通市逐步推进主城区和通州区巡游车经营区域一体化。

(五)加快服务设施建设

我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纳入省级客货运场站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各市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专用候车站(点)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徐州市在城市主次干道及其衔接支路布设出租汽车停靠点320处,编制完成《徐州市出租汽车停靠点设置方案》。

下一步,我省将稳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强宣传和引导,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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