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2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
时间:2017-07-03 14:54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字体:[ ]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2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

 

秦小麟等13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路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为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有机整合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是高校科研院所实现协同创新驱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三大基本职能的关键。作为我国科技资源较为集中、实力较强的地区,江苏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优化和改革科技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全省高校科研院所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十二五”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和长足进步。

一是政策保障体系逐步形成。2016年,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6〕76号)及相关实施细则。同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也将“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提出了7条具体举措。当前,我省已经基本形成了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政策保障体系。

二是创新主体热情持续迸发。近年来,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激励下,我省重点高校、研究院所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项数和转化收入呈现递增的趋势。省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产出优势明显,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统计,截止2015年,9所高校进入有效发明专利量前五十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6000件,占全国排名前50名的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15.4%。“十二五”期间,科技成果转化项数和转化收入分别增长了71.5%和78.95%,同时单项转化收入也增长到34.37万元。全省高校共签订“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服务合同11万余项,合同成交额400亿元左右。

三是政府直接投入成效显著。自2011年至今,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共实施923个项目,安排省资助经费76亿元,其中90%以上项目为产学研合作,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直接或参与实施了450余项,此外,还吸引了省内外64位院士、140余名国家和省“双创”人才、50多个创新团队领衔或参与项目实施。通过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创新要素集聚和重大技术突破,有效推动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力带动了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虽然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享有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而且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与国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状况相比,江苏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仍然面临转化效率不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热情不高、科技成果转化障碍重重等问题。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围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流动、健全科技中介服务、拓宽金融资金融通渠道、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深做实,推进我省科教资源向新兴产业转化,打通科技成果向产品转变的瓶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保障政策落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限下放。我省新出台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中,提出要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落实力度,鼓励我省广大高校院所和科研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探索灵活使用科研成果处置权,简化科研成果处置程序的措施。

二是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激励机制。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了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允许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且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30%。下一步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与落实,切实保障高校院所在职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成果进行转化时的合法权益,提升科研人员大力推进职务发明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三是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热情。指导督促高校根据不同的办学定位,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更加注重创新性、贡献度和影响力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将产学研合作和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科技人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督促高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登记、公示和奖励制度,对完成“四技”合同项目科研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参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完善相关产学研配套支持。推动高校完善有关纵向转化、支持技术创新、扶持成果熟化、培育商业模式、进行技术许可等技术转移过程各方面的配套政策,健全涉及权力、义务、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探索高校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加大对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力度,完善资金筹措、市场对接和技术保障,形成科技成果市场化运营体系。

四是集聚优秀创新人才,形成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加大高校优秀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着力构建以高端人才为引领、各类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人才高地。支持各高校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支持高校以合同制等方式自主吸引和选聘科研人员。结合实施国家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重点资助若干个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集聚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深入推进“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实施的人才平台资源,着力加强高校拔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在全省高校中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物、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新兴产业,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大力扶持高校科技人员创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同时,不断完善校企人才合理流动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通过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相关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明确在离岗期(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并在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薪级工资晋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优惠政策。下一步,我们将抓紧细化人社部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五是围绕产业重大需求,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协同创新中心优先改革发展,给予协同创新中心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水平,规范协同创新中心管理运行,强化协同创新中心绩效管理。实施下一周期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滚动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确立新一轮重点建设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编制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发展规划,狠抓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落实,扎实推进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将国家和地方急需作为根本导向,重点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不断凝练、落实和完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将协同创新中心打造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引领阵地。

六是突破产业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及校企合作,大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化。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组织高校与企业共建“校企联盟”,支持高校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构。引导高校科技人员、研究生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新设立一批研究生工作站。充分发挥高校中小企业技术平台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多场次校企对接活动。组织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需求开展“四技”服务,引导高校与企业合作,承接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项目联合攻关,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七是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结合,突破融资难瓶颈。进一步拓宽资金融通渠道。针对新常态下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问题,搭建平台求突破,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融资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省地联动,引导合作银行向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短期低息信用贷款。积极推进银企深度合作,依托全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等与中小微企业加强对接,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园区行”等活动实效;提升中小企业统贷、转贷平台服务质效。推动各地与进出口银行开展合作,扩大统贷平台业务,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过桥”难、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总结推广无锡等地中小企业转贷平台的经验,推动转贷平台实现市、县全覆盖;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新路径。推广江苏银行“税e融”产品,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融资。面向“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共同推动设立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大科技保险力度,以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为重点,通过保单赔付风险补偿和新产品应用示范后补偿两种方式,引导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和分担分散创新风险,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保险覆盖面。

八是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发挥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关键作用。当前高校小试成果产业化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科研与产业之间缺少衔接,需要省、市上下积极寻找、搭建有利于科研人员的成果与生产单位企业的需求对接的平台。2017年1月22日,江苏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试运营,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永不落幕”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进江苏的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快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努力探索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新路径,进一步在项目立项、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股份转让、融资服务等关键体制机制上,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带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引导技术创新方向。

感谢秦小麟等13名委员对江苏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您们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推进科教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我省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支撑。恳请您们继续给予江苏科技创新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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