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4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7-07-16 17:58 来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字体:[ ]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4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董叶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当前此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城镇化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作为助推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稳妥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积极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在保护耕地、优化用地布局的同时,还为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得到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有效保护耕地。2009年以来,我省坚持“先垦后用”模式,确保耕地的质量和数量达到要求后再行审批实施规划,近年来我省更是以建新区建新用地规模来控制下达的指标规模,增减挂钩的耕地返还率在全国名列前茅,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增长趋势,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各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用地保障。2014年,为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促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我省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按照“建新地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应当低于复垦形成的农用地面积的90%、建新地块占用的耕地面积应当低于复垦形成的耕地面积的90%”的双控要求,有序推进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同一乡镇试点落实了建设用地“双控”要求,在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开展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一方面有效集聚了农村潜在资源,加快改变了农村居民点多、散、乱的状况,解决了“空心村”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另一方面,科学规划,合理引导,将布局零散、利用粗放的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引导建新用地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向城镇集中,有效整合土地资源,优化镇村布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集中安置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居住条件;通过产业园区建设实现工业集中,实现用地节约、要素集聚和布局优化;通过有序开展农地流转,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竞争力,推进良田规模化、良种产业化、良法技术化和装备化,发展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实现农民增收。

三是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城乡统筹。通过开展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将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形成耕地,调整使用的建新用地,首先满足农民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然后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节余的部分调剂到城镇使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吸引新科技、新能源等企业入驻,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保障和保护功能,有效缓解了用地供需矛盾,大幅度提高土地生产效益,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同时把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是助推精准扶贫脱困,促进优势互补。近年来,我省落实精准扶贫方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贫困户得到实惠。通过增减挂钩,引导贫困户向中心村、乡镇集中居住,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增减挂钩实现的收益按照要求全额返还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指标流转促进了资源、资金合理分配。宿迁市作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已经开展先行先试,目前已累计流转挂钩节余指标5500余亩,流转金额近30亿元,有效缓解了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资金难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打算

一是拓宽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使用范围。最近,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允许省级重点扶贫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我厅正抓紧起草相关文件,规范有序开展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使用,推动更大范围内资源统筹优化配置,更好的助力精准扶贫开发。下一步将提倡鼓励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农村零散、闲置、利用不充分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复垦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优先在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所得全额返还指标提供方。

二是加大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为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2016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专项补助资金来源,用好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省级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省级补助提供保障。同时,对符合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土地复垦项目,鼓励探索采取资本金注入、财政奖励、投资补贴及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采取PPP等模式,加大对土地复垦项目的投入。

三是加大对苏北地区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力度,充分考虑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在指标分解时对苏北地区予以倾斜。积极鼓励并引导苏北地区通过规范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措施,挖掘内部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苏北地区符合试点条件的乡镇,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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