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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07号提案办理结果摘要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4年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9号),明确了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具体目标和推进步骤。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十二五”末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比例达31.4%。省教育厅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或联合培养,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努力建立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体系。实施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职学生的对口单独招生制度;开展高职面向中职注册入学;组织中高职“3+3”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高职本科“3+2”等分段培养试点。目前,全省五年制高职在籍生26万人,五年制高职每年招生规模在5万人,2017年对口单招录取人数为25486人,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人数27800人,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招生计划总规模达20800余人。
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依据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按照企业订单组织招生培养,每年“订单培养”规模占招生总量的20%以上。推进集团化办学,全省建立了29个省级以上职教集团,加盟的中高职院校有751所,企业1471家。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遴选了26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全省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118个、省级实训基地317个,高职国家级实训基地98个、省级实训基地153个,立项建设277个江苏省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专业覆盖面达25%以上。
三是做好职业学校教师聘用工作。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对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在内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新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招聘制度,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年度招聘计划内,及时为学校补充合格教师。
四是督促落实财政配套经费。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制定了《江苏省关于扩大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办法》(苏财规〔2012〕36号),明确相应的经费标准。2016年底,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县教育专项资金的保障机制落实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印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市县教育财务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苏教财〔2017〕6号),督促各市县按省定标准落实教育配套经费。
五是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成立省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小组,设立市级新闻工作联络员,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职业教育宣传格局。组织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江苏卫视等媒体走进学校、走进赛场,深度报道职业学校师生风采和创新创业成果。开通“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师生典型。2017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人社厅、团省委、省中华职教社开展职教活动周。活动周期间全省共有252所职业院校对外开放,参与企业1800余家,开展各类观摩体验活动项目1300多个,各类媒体对活动周活动报道近千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10次,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今后,我们将积极采纳委员们的建议,积极主动联有关各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努力建设现代职教体系,为“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一是继续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完善中高职“3+3”、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分段培养模式,探索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新机制,建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国际有重要影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鼓励新建本科院校、行业特色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促进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营造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政策环境,为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平台。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加大对各市县教育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巡查,督促各地落实好相关经费保障。
四是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宣扬职业院校的优秀师生典型和职业教育发展成就,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