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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8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逐步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融资贵的建议的提案)
省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逐步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融资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企业互保风险多发,融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企业对银行惜贷、限贷反映明显增加,担保机构业务大幅缩减、代偿急剧上升,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更加突出。我委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坚持严格监管和加强服务两手抓,推动全省担保行业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截止2015年年底,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333家,其中法人机构298家,分支机构35家,注册资本总额436.78亿元,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315亿元,在保户数30977户,在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补充普惠金融服务短板和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优化担保体系结构。按照“合理控制数量,优化行业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壮大担保机构规模实力,2015年共增资22.49亿元,户均注册资本比2014年同期增长8%,资本充足性有所提高,形成了以国有担保为主体、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互为补充、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相互促进的行业格局。截止2015年底,我省国有担保机构市、县(市)覆盖率达到100%,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引领和主导作用更加凸显。同时,取消了一批风险隐患较大、长期不开展业务、名存实亡的“空壳”担保机构,推动行业整体减量增质。通过整体调控,全省担保机构资本实力逐年增强,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全国部分地区担保风险高发的态势下,保持了行业运行总体平稳,为缓解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推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针对风险分担这一担保机构反映最迫切的问题,积极与省财政厅、金融办和省再担保公司沟通协调,推动设立省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间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可持续合作模式,对符合条件担保机构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由省再担保公司、省市县财政和商业银行各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有望尽快落实。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统筹协调财政、国资等部门,弱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盈利指标的考核,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情况,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推动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担保机构聚焦主业,搞好服务。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的涉农和小微企业业务给予扶持。推动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减轻担保机构税收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多措并举,努力解决我省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优化融资担保行业布局。鼓励各地通过控股、重组、增资等方式,以“5亿元”“10亿元”为目标,培育一批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引导担保机构合并重组、集团化经营,优化行业布局,持续“减量增质”、做精做强。督促担保机构坚守融资担保主业,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根据中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拓展普惠金融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丰富产品和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功能。
二、加强协调推动,加快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力争于今年设立省级担保代偿补偿基金,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重点支持方向的中小微企业,由合作银行发放贷款,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省再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同时积极引入各级政府担保专项代偿补偿基金,对出现的代偿损失,由省级基金、地方财政、银行、担保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担,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好服务。
三、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责任担当,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调整考核指标、给予财政扶持等举措,督促、引导各银行积极加入省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更加公平、畅通、可持续的银担商业合作模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不断优化信用环境,降低信用风险。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为各方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大全省联动惩戒机制的执行力度,提高失信成本,真正形成震慑效应。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降低融资信用风险。
同时,我们将加强协调沟通,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作用,探索建立便于中小微企业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机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其他事项提供维权服务。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