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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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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受理部门

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条第二款: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书;
2、相应的资产注册证明;
3、场地使用权证明和从事业务所必需的器材清单;
4、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含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在体育运动中获得的成绩证明等简历;
5、规范的章程草案。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一、收理
1、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书;
(2)相应的资产注册证明;
(3)场地使用权证明和从事业务所必需的器材清单;
(4)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含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在体育运动中获得的成绩证明等简历;
(5)规范的章程草案。
2、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
徐志胜 省体育局群体处干部
联系电话:025-51889192
4、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在审批表中注明受理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告知申办人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告知申办人。
5、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审核
1、标准
(1)符合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政策、法规规定,并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2)有与业务活动相应的、符合体育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岗位责任人
刘立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职权范围,依据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4、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三、审定
处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审定。
1、告知
2、标准
书面
3、告知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政策、法规规定,并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2、有与业务活动相应的、符合体育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编号

体育审批JSTYSP+6+年份+审批序号

监督投诉

1、本岗位责任人
周小平  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监察室按照职权范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局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可书面、电话或网上投诉。联系方式:电话:025—51889068,51889207;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9。网上投诉网址:www.jssports.gov.cn投诉建议栏。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5、告知方式及时限
网上回复、书面告知或电话告知
 ◎ 相关表格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表
 ◎ 相关法规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常见问题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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