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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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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受理部门

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办理依据

《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全民健身设施的,必须经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归还并保证全民健身设施完好。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经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按照就近、方便使用的原则,先行择地新建偿还。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的面积、标准不得低于原设施。

申办材料

1、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先行择地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施工方案和预算方案;
3、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报材料
(1)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先行择地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施工方案和预算方案;
(3)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明。
2、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
石文虎    群体处主任科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职权范围,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5、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6、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二、审核
1、标准
(1)必须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2)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只限于工程建设;
(3)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必须有明确的时限,并书面承诺占用期限到期后及时归还所占用的体育设施,并恢复原状;
(4)在拆迁或变更全民健身设施前,必须先行择地按照不低于原有设施面积、标准新建偿还。
2、本岗位责任人
石文虎    群体处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25-51889199
3、岗位职责及权限
群体处按照职权范围,依据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4、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三、审定
报分管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审定。

四、告知
1、标准
书面。
2、告知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必须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2、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只限于工程建设;
3、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必须有明确的时限,并书面承诺占用期限到期后及时归还所占用的体育设施,并恢复原状;
4、在拆迁或变更全民健身设施前,必须先行择地按照不低于原有设施面积、标准新建偿还。

项目编号

体育审批JSTYSP+12+年份+审批序号

监督投诉

1、本岗位责任人
周小平  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监察室按照职权范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局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可书面、电话或网上投诉。联系方式:电话:025—51889068,51889207;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9。网上投诉网址:www.jssports.gov.cn投诉建议栏。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5、告知方式及时限
网上回复、书面告知或电话告知
 ◎ 相关表格
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申请表
 ◎ 相关法规
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
 ◎ 常见问题
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能否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经营活动?
什么是全民健身工程?
全民健身工程的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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