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中国江苏 >> 省体育局 >> 省体育局办事信息 >>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相关法规
  ※  常见问题
  ※  在线申报
  ※  在线咨询
  ※  监督投诉
 ◎ 办事指南
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审批

受理部门

江苏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办理依据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十一条 举办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活动,实行属地管理。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省(区、市)内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除报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外,还应当按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
第十七条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条件
(1)申请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培训的主题为各市体育行政部门。
(2)申请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或培训需具备满足活动或培训所需要的必要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
(3)申请举办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或培训除具备所需要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外,还需要所跨地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共同申报。
2、标准
申请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或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培训的单位提供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
李利 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活动培训部部长
联系电话:025-51889200
4、岗位职责及权限
负责受理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培训、活动。
5、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6、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还需5个工作日。


二、审核
1、标准
2、本岗位责任人
刘立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
负责审核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培训、活动。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告知
书面告知

受理条件

(1)申请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培训的主体为各市体育行政部门。
(2)申请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或培训需具备满足活动或培训所需要的必要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
(3)申请举办省内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或培训除具备所需要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外,还需要所跨地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共同申报。

项目编号

体育审批JSTYSP+9+年份+审批序号

监督投诉

1、本岗位责任人
周小平  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监察室按照职权范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局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可书面、电话或网上投诉。联系方式:电话:025—51889068,51889207;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9。网上投诉网址:www.jssports.gov.cn投诉建议栏。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5、告知方式及时限
网上回复、书面告知或电话告知

 ◎ 相关表格
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审批
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培训申请表
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申请表
 ◎ 相关法规
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审批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常见问题
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审批
申请举办全省性健身气功活动、培训及省内跨地区健身气功活动、培训需具备什么条件?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