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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理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发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登山团队成员名单及登山简历; (4)登山团队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资格证书复印件; (5)登山计划书; (6)装备清单。 2、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 徐志胜 江苏省体育局群体处干部 联系电话:025-51889192 4、岗位职责及权限 群体处按照职权范围,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5、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审核 1、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的团队; (2)成员至少3人,包括2名队员,另外有1名登山教练员或1名高山向导进行指导; (3)队员应当参加过省级以上登山协会组织的登山知识技能的基础培训及体能训练; (4)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应当持有相应资格证书,1名登山教练或高山向导最多可以带领4名队员; (5)所有成员须经二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无障碍疾患; (6)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寒、通讯、生活、医疗等基本器材装备; (7)成员中不得有外国人。 2、本岗位责任人 刘立 江苏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 群体处按照职权范围,审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攀登山峰活动的申请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三、告知 1、标准 书面 2、告知时限 1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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