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当前位置:中国江苏>>省人防办>>机构信息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领导介绍 机构介绍 办事事项  
·公开电话: 025—86339689  ·机构地址: 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一号 
·机构网站: http://www.jsrf.gov.cn  ·监督电话: 025-86634979  
·邮政编码: 210013 ·机构信箱: jsrf@jsrf.gov.cn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颁发全省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措施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拟定本省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上报国家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调整方案,提出省人民防空重点市、镇防护类别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省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指导制定和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检查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进行人民防空演习,组织指导全省人防指挥设施建设;指导制定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检查指导疏散区域建设;完成省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四)负责全省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警报通信网建设的规划、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协调军队通信、地方电信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战时和应急情况下全省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
  (五)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大中型项目的报(审)批和竣工验收;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设计、质量、技术和造价管理,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安全管理,核准人民防空工程的报废、拆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与人防相关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指导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指挥、通信等设备设施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审批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监督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内部审计。
  (八)负责制定全省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督促贯彻实施;组织全省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九)负责全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负责人民防空科技情报、项目、成果管理,指导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建设。
  (十)负责省委、省政府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管理。
  (十一)战时保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组织指挥全省城市人民防空斗争,组织群众防空疏散掩蔽,组织构筑应急人民防空工程,接收、传递、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核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省军区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