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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针对农村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07-1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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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工商规费涉农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苏财综[2004]93号)有关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在农村(指城市建制镇及集镇以外的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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