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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监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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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

受理部门

厅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

83620915

单位地址

南京市中央路42号办公楼915房间

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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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当面或电话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做好解释。经初审,认为被举报人不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作出初审报告,以适当方式回告举报人;认为需要立案的,按规定办理。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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