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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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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25-8362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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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南京市中央路42号厅办公楼1607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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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请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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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申请表、培训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书(复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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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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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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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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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省卫生厅授权各市卫生局按照《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统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考查与审核。对符合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资格条件者,由市卫生局上报省卫生厅备案审批,并颁发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或《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资格证书》。省卫生厅指定省卫生监督所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备案受理单位,负责进行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指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技术培训。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主管人员负责对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备案、审批工作进行管理。发证的具体事务由省卫生监督所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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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请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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