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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

受理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

咨询电话

025-83276037,83276040

单位地址

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办理依据

有关规定

申办材料

1、职工劳动关系(异地)转移申报表; 

2、职工劳动关系(异地)转移阅档调查情况表; 

3、职工劳动关系(异地)转移表;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职工身份证件、户籍证复印件; 

6、属夫妻分居调动,提交结婚证件;

7、属人才引进调动,提交学历或职称证明、用工说明; 

8、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提交空编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单; 

9、属驾驶人员调动,提交本人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时限

电话咨询

收费标准

电话咨询

收费依据

电话咨询

办理流程

1、被调人接到《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令》后,由本人在调入单位领取并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凭《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南京市公安局户证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凭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手续。

4、凭《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令》、《准予迁入证明》、户籍关系迁出证明到南京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受理条件

电话咨询

 ◎ 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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