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身份证、结婚证受理时审核退还),申请一孩病残鉴定的增附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治病历。
含张榜公布10日 合计30日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23、24、25、26条
个人申请填写表格->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批准
不收费
当前位置:
中国江苏
>>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办事信息
公民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
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咨询单位:
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咨询电话:
025-83613212
申办材料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
办理依据:
办理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各县(市)、区计生委(局)政策法规科(股)负责人
受理条件:
已婚育龄夫妻
受理地址:
各县(市)、区计生委(局)所在地
相关表格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