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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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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

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书》等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既可随父也可随母办理出生登记。
 

 ◎ 相关表格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 常见问题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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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如何报户口?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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