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中国江苏
>>
江苏省公安厅
>>
省公安厅办事信息
>>
户政管理
户政管理
※
办事指南
※
相关法规
※
常见问题
※
在线咨询
※
监督投诉
◎ 办事指南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
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书》等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既可随父也可随母办理出生登记。
◎ 相关表格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 相关法规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省财政厅
◎ 常见问题
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出生登记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省公安厅
婴儿落户随父还是随母实行自愿原则
省公安厅
小孩如何报户口?
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