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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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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受理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受理在宁部属单位、省属单位从业人员)

咨询电话

025—83396305、83633204

单位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23号303室(省级点)

办理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05]13号)

申办材料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5、凡符合第一条第(四)项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办理时限

20天

收费标准

工本费20元

收费依据

苏价费函[2001]207号;计价格[2002]1575号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材料完备);
3、对材料进行审查;
4、批准(不批准)资格(批准的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受理条件

申请条件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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