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省长梁保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我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决定了设立“非典”防治基金等八项工作措施。
会议决定,省财政拨款2亿元设立非典型肺炎防治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救治“非典”患者、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补助。会议同时要求各市、县财政也必须对“非典”医疗防治安排专项资金,保证经费落实到位。
会议还决定了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其他七项措施:一是对参加“非典”治疗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发放健康补贴和慰问金,同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二是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对“非典”病人先行免费收治,确保“非典”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三是切实做好药品、器械、消毒、防护等“非典”防治用品的生产、销售和储备,满足各类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对“非典”防治商品和服务实行最高限价;五是依法建立紧急状态下的管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妥善处理“非典”保险问题,做好保险理赔工作;七是加强对高危人群疫情跟踪,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
会议还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原来的领导小组改为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常务副省长蒋定之任总指挥,副省长张桃林任副总指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省“非典”防治工作。充实、加强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力量。
会议指出,我省“非典”防治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正在有力、有效、有序地进行。当前要继续按照统一部署,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抓好重点部位,狠抓薄弱环节,完善严密的防范网络,确保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好这次会议制定的八条措施,扎扎实实做好非典型肺炎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疫情,完善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疫情,尽最大努力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千方百计不让疫情在我省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