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敏,现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男,1959年5月生,汉族,山东莱阳人,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学位,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南京大学历史系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史专业学习;1983年8月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工作人员、干事;1985年12月江宁县铜山乡党委副书记;1987年2月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副科级组织员;1988年9月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正科级组织员;1992年8月省委组织部市县干部处副处长兼青年干部处副处长;1994年5月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副处长兼青年干部处副处长(主持综合干部处、青年干部处工作);1995年3月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处长兼青年干部处处长;1996年12月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2000年10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4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2年9月起南京大学城市发展战略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3年4月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2008年1月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8年4月副省长。 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分管民政、司法、国家安全、国土资源、工商管理、市场监管、妇女儿童、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民政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监狱管理局、测绘局。
联系驻江苏部队,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省档案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