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肖泉
记者朋友们:
大家新年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200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将向大家介绍我省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关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把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是我省农民工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也是农民工朋友对城市生活满意度最高的一年。
今天,我们邀请了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前来发布新闻或回答记者的提问。
他们是: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陈励阳副厅长;省卫生厅胡晓抒副厅长;省建设厅新闻发言人顾小平副厅长;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周建副厅长;以及省教育厅等厅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首先,请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陈励阳副厅长发布新闻,介绍我省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关情况;然后,请各位记者提问。
现在,我们先请陈励阳副厅长发布新闻。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励阳)

陈励阳(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
根据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省是农民工人数较多的省份。据初步统计,目前在我省就业的农民工总量约900万人,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和镇江等地。其中,本省农民工500万人,外省农民工405万人。从结构上看,以男性为主,以20—39岁年轻人为主,以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为主。从产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其中,电子、机械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和纺织服装业是农民工就业人数最多的四个行业。从收入状况看,由于文化程度、年龄、工作岗位、就业情况不同,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有很大差别。调查显示,农民工月收入平均为1205元,男性高于女性。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构,扎实推进农民工保障和维权工作。2007年,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明显减少,最低工资标准有了明显提高,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明显好转,社会保障工作明显推进,就业培训和子女上学等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也得到了明显加强。其中无锡、苏州市被评为全国“十大最受农民工欢迎城市”。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逐步扩大。我省农村处于富余劳动力高峰和新增劳动力高峰的重叠期,就业压力非常大。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提出了“确保每年新增劳务输出50万人,到2010年争取有500万农民实现由农到工大转移”的目标,并确立了内转、外输、创业并举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一是优化内转外输环境。近年来,先后清理取消许多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和跨地区流动的条条杠杠,把城镇就业政策逐步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农民。推进劳动力市场、镇镇通工程和南北劳动力对口交流三大信息网络建设,同时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律免费向农民工开放,着力为广大进城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到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并从2006年开始实施直接补助到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每人补助200元,对贫困户参加培训的劳动力每人补助300元,去年分别提高到250元、400元,确保有培训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都能接受培训并掌握一门以上就业技能。2003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51亿元,全省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63万人次。三是强化南北对口协作。实行苏南与苏北对口挂钩,加强市、县两级对口交流视屏招聘系统建设,定期组织苏南用人单位到苏北举办现场劳务招聘会。建立南北联动、双向对接的培训协作机制,开展定单、定点、定向培训。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总量增加、素质增强、渠道增多、协作增进、收入增长的良好势头。四是鼓励和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在资金、人才、管理体制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去年上半年,全省新增1.86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各类企业5558个,投资金额达72.3亿元。前三季度,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18万人,转移率达61.93%。前三季度,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5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8元,其中劳务收入78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元,劳务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1.3%。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一是加快建章立制。专门制定了《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对用人单位支付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全面建立欠薪报告制度,普遍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足额发放。从2006年7月起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用于记录农民工劳动和计酬情况。这一做法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媒体普遍认为,江苏的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是农民工的“护身符”。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共有300多万人,目前已发放手册约250万册。二是实施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执法监察、诚信档案等手段,杜绝欠薪行为。设立企业欠薪举报电话,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监督。加大对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登记、实时监控,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发生。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诚信企业则减少或免交工资支付保证金。三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职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和农民工依法自我维权的意识。建立欠薪企业信息披露和新闻曝光制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按照“谁拖欠、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逼讨工程款的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并在网上发布。同时全省联网对其进行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有了根本好转。去年1—9月,全省共为35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36亿元。在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同时,强化最低工资制度的约束力,连续5年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去年省政府把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列入年度要着重做好的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按照这一要求,各地加大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重点推进煤炭、建筑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根据现有医疗保险制度多层次、多形式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做到“保住院、保大病、保当期”。同时,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并在现有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下,对已参保农民工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常转移接续作出规定。到去年11月底,全省参加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290万人、273万人和282.5万人,约占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农民工总数的50%左右。
(四)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坚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吸纳为主”的原则,将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公办学校吸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财政专门设立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教育专项经费,近两年共安排3000多万元补助流入地政府办学。目前,全省54万随父母居住的农民工子女已全部解决入学问题,其中75%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免借读费等待遇。同时,各地对农村“留守儿童”加强教育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免除了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父母均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全省有83万名,全部建档造册,明确了学校、家长、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了“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留守儿童”工作网络,对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做到了制度化、人性化、亲情化。在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方面,明确把农民工健康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纳入输入地免疫规划,并建立农民工子女转卡转证制度,农民工子女和常住儿童一样可以在全省任何一家接种门诊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去年1—11月,分别为16.84万、18.76万、18.69万、17.31万和20.25万名流动儿童(含农民工子女)接种了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率接近或达到100%。在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农民工免费提供规定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考核。去年,全省为221万(含外省)农民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服务率达到85%,各级政府财政支出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经费5057万元,其中免费技术服务支出1724万元。在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方面,各地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建设农民工廉租房、引导企业建设农民工宿舍和扶持社会建设农民工公寓的工作模式。苏南、苏中很多地区都采取这一做法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
(五)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渐趋完善。围绕改善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环境,积极推进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建设。各地相继建立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并重视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全省建筑工地都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农民工依法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工资发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黑中介”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去年初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中,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94万户,涉及农民工142.9万人。在被检查的用人单位中,有3108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有543户企业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部门已责令这些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向社会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65户,并将名单已列入银行征信系统。在去年7月至8月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劳动保障、公安、工会、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出动5.1万人次,检查小砖窑、小矿山、各类小作坊等场所6.4万户,涉及农民工207.4万人。通过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共补签劳动合同19.03万人,补办社会保险10.6万人,补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222.5万元,清退童工84人,取缔各类单位910户,吊销许可证24户。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除农民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费和处理费,简化程序,优先审理劳动报酬、工伤待遇争议。去年1—9月,全省共处理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2.45万件,占案件总数的48%。各级司法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特别是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无需核实其经济状况;对农民工就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法律援助的,除伤情轻微外,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去年1至11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384件,为5828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力度,帮助农民工增强竞争就业能力、城市生活适应能力和自我维权能力。去年6月18—22日,在全国率先举办了“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今后每年6月18日所在周都将举办这一活动。活动中,发放普法教育资料15万余份、接待法律咨询近10万人次、演出法治文艺200多场次、挂牌成立“农民工法制学校”643所。各地还积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许多地方、企业开展了优秀农民工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农民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工作力度还不平衡,少数地区少数部门对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不够重视;农民工用工管理尚不够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不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率偏低;部分农民工工作环境较差,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输入地和输出地政府职能。提高输入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及其亲属真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范围,让农民工平等享有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落实输出地政府职责,加强县乡农民工工作,重点是加强乡村劳动用工管理,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把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管理,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三是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探索研究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办法。五是抓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的必备条件。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病的防治,强制推行有毒害岗位定期体检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六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向农民工宣传国家和省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农民工新形象。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农民工努力拼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谢谢陈励阳副厅长。通过他的介绍,相信各位记者对我省保障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由于农民工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政策措施十分具体,我们在发布中只能介绍基本的概况,各位记者可能还有想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的内容。下面,我们就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记者:我是新华日报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问一下陈厅长,刚才您说去年是我们农民工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去年我们农民工工作方面有哪些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说是走在全国前面的?新的一年我们又有什么举措和政策?第二个是关于今年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的问题,农民工是《劳动合同法》保护的群体,之前说今年要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覆盖率,我们劳动部门有没有对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更量化的目标,特别是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和餐饮行业,有什么加强的措施。谢谢。

新华日报的记者正在提问
陈励阳(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我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07年全省农民工工作的亮点呢,我想主要是体现在这么四个方面,一个,我刚才在汇报中说到的,我们在全省的建筑行业中,推动农民工的手册制度,这个制度对我们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防治拖欠工资,对我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工资标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制度性安排,过去我们农民工在追讨工资中,出现了一些证据不足和依据不足的问题,劳动计酬手册可以很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还可以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落实,这个制度在全国是走在最前面,我们通过建筑行业做了这个工作以后,有效的解决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用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增强了农民工本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的证据保障;第二,我们全省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这个我们在省教育厅为主实施的这个工作当中,我刚才在汇报中也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进城务工的54万子女在我们全省都已经在当地的城市就读,而且都免收了学杂费和寄宿费这个工作是很得人心的工作,尤其在苏南,无锡、苏州、南京这些地方,农民工集中的大城市,是以公办学校为主西南这些农民工子女,同时呢,政府还支持我们当地城市发展建立学校,包括有专门为农民工子女建立的学校,这个工作在全国是走在前列的,我们的全国农民工办公室在多次有关的材料和简报中反映了江苏的好的做法,保证江苏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目前也把这个工作向我们全国进行了介绍;第三,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农民工的集中居住问题,现在在各地还是比较令人关注的,因为农民工大量进城以后,居住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一些人通过自己租房或者其它的方式解决居住的问题,居住的治安环境、卫生环境包括教育文化都不能够很好的保障农民工日常生活的需要,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有一些流入地的城市进行了比较好的探索,比如说像无锡,无锡投入了大概有十个亿,专门建立农民工的集中居住的宿舍,南通市也是在城市里面投入了相当的财力,专门建立农民工公寓,解决农民工集中居住的问题,这个事情应该说,我们在解决农民工的居住环境问题,我们进行了有力的探索,并且收到了很好的实效;第四,是我刚才在汇报说到的,就是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经过法律进行依法维权的,这些依法维权的工作,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单位的用工和各种制度保障还不是执行的很完善的情况下,依法维权的任务很重,这个情况下,我们的司法部门提供了法律援助,对于一些农民工在务工当中发生了一些矛盾,发生了一些损害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事情,我们的司法系统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工作,这个工作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欢迎,因为很多疑难问题,一些需要强制执行的问题,一些需要我们在法律层面上予以维护和澄清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我们全省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很高,我们所有的企业,目前劳动合同的覆盖已经达到了95%,就是所有企业都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应该说绝大多数都在执行,签订劳动合同这有一个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在我们的规模以上的企业,在一些很规范的外资企业,一些中型以上的企业,包括我们以前的国有、集体改制的比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应该说这些企业的劳动合同率是很高,一般都要达到95%以上,目前签订的比较低的主要是个私、民营、小企业,包括一些服务型企业,比如说,餐饮之类的一些小型的服务企业,这些企业当中的农民工就业很不稳定,来的快去的也快,都是临时性的用工,这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是不高的,刚才说,我们农民工整个的合同签订率是超过95%,但是也存在在这些的小企业中也有不签订合同的,我们07年农民工这一块,我们重点是放在个私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的农民工,这一块我们是达到了60%,这个里面还存在一些难度,就是说,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和被录用人本人,这是两方面结合,因为合同签订是双方进行协议以后签订的,这个方面,哪一个方面不积极,都是签订率上不去的主要原因,这个方面的情况,我们想为了提高这个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今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我们一个有力的契机,这个制度下,将来就不是一个一般的政府的条例,是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是一个法律,如果在这个方面,不执行这个制度的话,就是违法了,这是我们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农民工合同签订,是一个有力的武器,第二我们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我们要通过加强和健全我们的劳动监察队伍,加强这个队伍的数量和能力的提高,对全省有关行业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督察,把这个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维权、无法推进,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同时我们也想进一步总结经验,《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国家还要进一步的出台《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具体的实施条例,这些条例出来以后,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加细致的实施的细则,我们省也将根据国家以后出台的这些专项的规定,再来细化我们省《劳动合同法》贯彻的一些打算和工作举措,保证《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总之我们想,要通过依法行政的方法,使全社会各个方面执行好这个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江苏法制报记者正在提问
记者:我来自江苏法制报,我问一下周建副厅长,我们对农民工的依法维权一直很重视,我想知道,法律援助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今年有没有什么新的举措?

周建(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
周建(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我们对这个方面一直是很重视的,法律援助方面,我们在07年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也执行了一些优惠的政策,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降低了法律援助的准入门槛,放宽了审查的条件,我们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认定、人上伤害等等的我们不再按照国家的规定,审查经济状况,我们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对影响社会文明和情况紧急的农民工要求的法律援助,也是先援助后审查。第二,我们采取措施,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拓宽服务的渠道,方便农民工取得法律帮助,主要是简化程序,比如说我们的各级机构,都采取了首问负责,一次讲清,限期办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还有限时服务的要求,我们还增加了法律援助的网点,对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劳务市场,增设了工作站,要求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对农民工的法律咨询进行免费的提供,不得收费。再一个,我们畅通了咨询的渠道,我们江苏的法律援助网站,法律热线都及时的提供农民工维权的信息,解答农民工的问题;第三,我们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这个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我们和法院方面有一个对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上的,还有我们和外省也建立了法律援助的机制,我们江苏和北京、上海、山东、安徽十七个省签定协议,我们江苏的农民工在那里他们要提供援助,他们的农民工我们要提供援助,包括提供证据材料、协查有关的一些事项,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等;第四,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全面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的质量,主要有这么一些举措,一个是推行农民工受援人选择律师的制度,不是说,你指定哪个就哪个办,我们是可以由农民工可以选择律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增强法律援助的效果,再一个,我们建立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对接的制度,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的案件,进来提倡调解结案,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矛盾。
我们做到统一从收案、整理、办案结案三个阶段都征求受理人的意见通过网络系统对案件进行管理,尽量的做到我们的农民工对法律援助满意。

中国江苏网记者正在提问
记者:你好,我是中国江苏网的记者,我想问一下省卫生厅的胡晓抒厅长,我们知道,现在企业要求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医疗保险,如果现在一些农民工没有医疗保险,对他们有没有一些扶持帮助的措施?

胡晓抒(省卫生厅副厅长)
胡晓抒(省卫生厅副厅长):你刚才说我们农民工的看病保险的问题,因为农民工长期在外面打工,长期在外面打工的,我们可以在当地,由企业办理城镇基本的医疗保险,或者动员他们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刚才陈厅长介绍了,我们现在已经有273万人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但另外还有一些短期打工的人员,他们怎么办,他们主要一般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些农民工可以在打工所在地,发生的一些住院的费用,然后出院以后呢,就可以凭着他们自己的合作医疗证的卡、身份证以及一些相关的记录清单、发票,到他们户籍所在地办理补偿手续,现在我们全省已经有覆盖全省的合作医疗网,这样可以做到随到随报,这样方便了农民工兄弟,同时我们在春节期间或者节假日期间都实行了返乡农民工统一报销的制度,这样短期在外打工的农民工都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让他们享受一样的医疗保险。

现代快报记者正在提问
记者:我是现代快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陈厅长,到年底都是农民工讨薪比较多的时候,有关这个方面的问题比较多,我们今年了解到一个比较新的情况,就是有关民工讨薪的热线在我们劳动部门有一个投诉中心,这个方面的电话不多,相对比较冷清,但是我们媒体,还有其它的一些工会组织还是有一些投诉,这样的关于民工讨薪的热线电话也反映了我们民工讨薪的情况的变化,不知道您掌握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我们现在的这个问题是不是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还是因为相关部门参与的比较多,情况比较分散,面上的情况不同,另外一个是您刚才谈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今年可能对一些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要下一些功夫,给我们的感受是,这些小企业,特别是一些个私企业,他们在招工的时候,可能对这方面合同的要求不是很高,对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是找到工作,然后是签定合同,如果在合同上做一些更多的要求的话,可能就没有了这个工作,这个方面有没有一些钢性的调节手段?
陈励阳(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我们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签订当中有七项内容,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得到体现,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合同的期限等等,这些都应该在一个规范的合同中体现,我们去年,劳动保障系统向各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发放了二十万份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这个文本发下去以后,所有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按照这个规范的文本内容进行签订,这个也发到了我们的农民工手中,进城务工的人员,你在签合同的时候,你首先要看一下这个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只有符合要求,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维护,刚才你说的热线的问题,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我们现在不是劳动保障有12333的咨询单位吗,有一部分是通过这个方面反映的,也有我们劳动监察的电话,都有,还有一些专线的电话,比如说欠薪的专线电话,这是都是开通的,你刚才讲投诉电话的数量少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我们去年的工作力度加大了,去年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全国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了关于清欠工资的问题,清欠工资分两个重点,一个是历史清欠,到去年的6月份为止,所有的历史拖欠工资,必须在六月份之前全部结束,这是全国的一个要求,为此我们省政府上半年专门召开了一次电话会议,部署全省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完成这个目标,这个历史性清欠到去年上半年,到六月份就全部结束了,这是一个大工作,这个工作我们一共清欠了八千多万,第二个重点是防范新的拖欠,就是旧的问题解决以后,不要再出新问题,这个责任同时落实到各级政府,这是一个钢性的要求,这个事情把我们的清欠的力度和防治新出现的力度都加大了,而且把这个落实到各级政府,由各地完成。第三,投诉电话少,也反映了实际情况,经过我们各个部门的努力,我们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还有建设部门,他们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计酬手册制度,这个对用人单位是一个约束,你拖欠工资的话,我将来追讨工资的时候,我就要查你的单位有多少人,发了多少工资,额度是多少,务工时间多长,是否有什么其它的原因,这个计酬手册中规定了出勤、工资的发放的情况以及学习培训的情况等等。非常好。这个制度一实行以后,对用人单位是一种约束,我们农民工有了证据在手中,将来依法追讨的时候,就是一个很过硬的一条,就可以有效的保障权益。另外我们还采取了一个措施,就是工资保障支付的制度,工资支付的保障制度,是通过对用人单位预收一部分的经费以后,万一你这个单位拖欠工资的话,我就拿你这个资金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个制度的执行对用人单位是一个钢性约束,我们用人单位在农民工集中的地方比如苏州、昆山这些地方,农民工的数量已经基本跟当地的固定人口持平,这样的情况下,紧紧依靠执法监督到每个企业是作不过来的,只有依靠制度,通过这个支付的保障制度,约束企业规范的执行合同,支付工资,执行工资支付条例,通过行政推动和法制推动、共同维权解决好这个问题。

江苏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正在提问
记者:你好,我是江苏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问一下省建设厅的徐厅长,我们现在在城郊结合部,农民工居住的比较多,在城市的一些围墙边的居民中也有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我们省里面对他们有没有一些优惠政策,还有一个是技能问题,问一下陈厅长,我们注意到现在江苏有九百多万的农民工,我们也是把他们看作一个资源,对他们有没有一些在岗的培训。

徐学军(省建设厅副厅长)
徐学军(省建设厅副厅长):我们现在的建筑部门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住在工地,你说的城郊结合部的这些人是来自农村住在城市,是一些服务行业中的,我了解到,上次民工全省检查,我们无锡、常州现在正在解决到城中村的问题,这个要逐步取消,由政府投资建设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居住地,这个现在政府正在抓!这样把城郊结合部农民工散住在一些居民家中的现象取缔,这个政策是政府投资做,苏锡常做的比较好,南京也启动。
陈励阳(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我回答第二个问题,你刚才提到的在岗培训问题是我们很关注的事情,农民工进城以后,他是否可以稳定的就业,可以在城市站稳脚跟,主要从稳定就业、积极创业这个方面打好基础,现在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呢,不是说城市里面用工很富裕现在还有很多岗位是缺人的,是结构性矛盾,有一些技能低,容易做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就业人数比较多,比较容易被单位录用,本人也容易很快适应,但是有一些有技术含量的工种还是缺少的,比如制造业当中的工种,机械加工、焊接、修理、电子行业等等,这些技术含量高一点的工种还是缺少,我们现在从学生就业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技术学院的学生的就业是不怎么发愁的,一下子就被定掉了,我们省是以制造业为主的省份,基本上是外来加工,这个方面的用工还是很多,刚才讲的培训问题,我们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考虑,一个是就业前培训,农民工在转移就业之前,我们都要给他提供免费的培训,这对于农民工是可以有选择的进行一些短期的培训然后参加工作,第二是在岗培训,这部分是以企业为主,你进入了企业以后,我们一些比较好的企业,都也内部的培训系统,有培训科、培训基地、实习基地,把一些关键岗位上的工人进行在岗培训,这部分由企业投入,就业前培训是我们政府投入,第三种是创造条件我们农民工进行自我学习,我们有一些城市中办了一些农民工的学校,这些也是提高他们技术水平或者对新的技术含量高的专业进行自修提高的很好的途径。
你这个问题很好,我们也是就业前、在岗、提供多种渠道开创我们农民工人才队伍的措施,我们现在进城务工人员,不能仅仅看作是一支劳动力而是上升为一种人力资源,向更高的层次进行培养,培养成为一个人才资源以后,就可以在稳定就业方面和创造更好的生活方面打下更好的基础,所以我想,你说的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帮助和建议,我们会很好的继续研究这个问题,做好工作。
肖 泉(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感兴趣的问题需要继续了解,也可在会后进一步采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