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硕放机场地区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更新日期:2008-09-28     文章来源:无锡市    【字体:

  2008年9月28日上午10:00,无锡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无锡硕放机场地区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4号)的有关规定及无锡机场空港口岸对外开放情况。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相江主持,出席发布会的有:市法制办公室主任焦克先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树人先生,市空港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建南先生,无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张恒先生。

 

关于《无锡硕放机场地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

2008年9月28日

各位媒体记者:

  上午好!《无锡硕放机场地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无锡硕放机场地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无锡硕放机场,2004年2月18日正式开通民用航班以来,已开通了无锡至北京、成都、广州、深圳等国内航班,2006年又开通了至香港、澳门临时客运包机航班。2007年,硕放机场的旅客吞吐量突破136万人次(其中出入境旅客达17万人次),货邮达到2.4万吨,在全国民航机场中列第40位左右,步入中型机场之列。目前,已有深航、东航、南航、国航、厦航、新联航、川航、东海货运等8家航空公司入驻,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入境旅客的飞速增长以及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无锡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对硕放机场的管理、规划、建设、安全运行、净空保护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加强硕放机场地区的管理,促进机场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机场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秩序,维护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制定《办法》十分必要。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9号)、《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参考了《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等外省市的有关规定。

  根据市政府今年立法计划的安排,从今年1月份起,市空港事务管理局开始组织起草,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送审稿)》。《办法(送审稿)》送到市政府后,我办根据政府立法程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涉及机场管理的主要部门再次征求意见,然后对所提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论证,经多次协调和反复修改,形成了现在的《办法》。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1、关于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机场规划建设、提高安全运行保障水平,打造一流国际机场,于2007年7月下发了《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无锡空港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及设立无锡市空港事务管理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锡委办发〔2008〕71号),明确市空港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场净空安全保障工作。《办法》对此加以了明确,将《无锡硕放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76号)中规定的由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场净空环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定现由市空港事务管理局负责(《办法》第四条第五项),但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的具体管理仍按《无锡硕放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执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2、关于广告设置的问题。

  我市于2006年4月制定的《无锡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2号),对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等进行了规范。但机场专用区域内的建(构)筑物有着特殊的要求,设置广告不得影响机场规划建设和净空环境保护等,因此,在设置广告时需要征求市空港事务管理局和机场运营机构的意见。《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机场地区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在机场地区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在征求市空港事务管理局和机场运营管理机构的意见后,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办法》第十一条)。

  3、关于口岸协调的问题。

  机场既是港口也是口岸,应当为旅客、货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提高通关效率提供必要的保障。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办法》中明确了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场口岸的日常管理、督促、协调工作,同时还明确了主要协调事项(《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无锡机场空港口岸对外开放情况

无锡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树人

( 2008年9月28日 )

各位新闻界朋友,上午好!

  很高兴由我代表无锡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向各位介绍无锡机场空港口岸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首先,我在这里告诉各位,经报请国家口岸办、民航局批准,无锡机场将恢复港澳航班,具体时刻为:

  10月1日恢复无锡至香港航班: 08:10~10:50

                    香港至无锡航班: 11:50~14:00

  10月18日恢复无锡至澳门航班:08:55~11:30

                     澳门至无锡航班:12:40~14:40

  应该说,这2 个航班的时刻非常适宜商务、旅游客人的需求,经过2年多的运营,累计进出港澳的旅客达30万人次,客座率达到90%以上,时常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航空公司适时增开热线航班,以充分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

下面重点介绍无锡机场航空口岸建设发展情况。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苏南国际(无锡硕放)机场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无锡航空口岸开放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口岸联检设施,落实口岸联检工作保障措施,加强临时口岸运行管理,为正式开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无锡机场基本情况    

  无锡机场自2004年2月18日正式开通民用航班后,发展速度为航空业界瞩目,在短短4年多时间内,就陆续完成了无锡民航站恢复工程和无锡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了一座现代化的航空港。 2007年无锡机场旅客吞吐量达136万人次,货邮2.4万吨,进入全国中型机场行列,在全国民航机场中列第40位左右,目前正在以超常规、跨越式的速度跻身国内干线机场的行列。今年1-8月份,累计旅客吞吐量达103万人次、货邮2.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4%和106.5%,无锡机场已有深航、东航、南航、国航等航空公司入驻,每天有20多个航班通往国内16个主要城市和港澳地区。

  二、无锡航空口岸申报情况

  无锡机场航空口岸对开放申报工作经历了临时开放和一类口岸开放二个阶段。

  (一)无锡机场临时口岸开放申报工作。

  从2004年起,我市成立专门班子积极开展无锡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的申报工作。2005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请求批准无锡机场实行一类口岸对外开放的请示》。我市投资2000多万元,在无锡机场新建了1700平方米的国际航站楼,按照空港口岸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国际旅检通道,无锡海关、无锡检验检疫局、南京边防站以及无锡市公安局派出机构、人员进驻机场。2006年1月海关总署批复同意无锡机场空港口岸临时开放, 1月26日正式开通了无锡至香港临时包机航班,同年11月20日又开通无锡至澳门临时包机航班。在我办积极努力和争取下,港澳航线获得国家批准分别延续了6次和4次,时间跨度为二年半。

  (二)无锡机场一类口岸开放申报工作。

  2006年7月,国务院同意将无锡机场一类口岸开放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2008年3月,中央编制委员会同意为保障无锡航空口岸开放的机场联检单位设立机构并新增人员编制。经过我们的不懈地努力, 5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苏无锡航空口岸对外开放。7月29日,无锡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通过了省级验收。9月19日,由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公安部、质检总局、民航局、总参等部委组成的机场口岸对外开放验收专家小组来锡,对无锡航空口岸对外开放进行国家级验收。检查组一致认为,无锡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近年来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高科技企业云集,迫切需要航空口岸的支持,无锡空港实现对外开放,将进一步增强周边地区对高技术企业的吸引力,显著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从而有效促进无锡市和苏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而江苏省和无锡市人民政府也非常重视无锡航空口岸的对外开放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口岸建设,口岸查验单位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现场监管条件、查验设备基本满足各查验单位业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无锡航空口岸对外开放。

  三、无锡机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做好机场口岸对外开放申报的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口岸验收规程》的要求和标准,我们抓紧推进无锡机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一是航站楼旅检设施,总面积为1.09万平方米,按上下二层分布:二层为国际出发厅,一层为国际到达厅;二是货运站货检设施:新建的国际货运区面积为4423平方米,陆侧停车场面积为24600 平方米;三是海关、国检办公设施 :新建海关国检楼总面积6584 平方米,分别有海关、国检的报关报检大厅、业务用房、标本室、实验室等。四是边防营区设施:占地面积32.8亩,由机关办公楼、综合楼和勤务楼组成,总建筑面积为9830平方米,内设食堂、停车场、训练场地等。该项目于7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明年5月1日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无锡机场各联检单位的设备和设施已经按照一类口岸的要求全部到位,相应的办公设备、家具配备齐全,通讯网络全部开通,人员已经入驻并开始试运行。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在此基础上,根据无锡及周边城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和航空市场发展的需求,市口岸办与民航管理局将协助无锡机场公司做好开通国际航线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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