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发布会,主要介绍为了帮助企业解困减负、稳定社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系列惠及民生和企业的政策。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主持,出席发布会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健先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刁仁昌先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宁先生、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高扬先生,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
曹劲松:如何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共同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切实有效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各项政策,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了“帮企业、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出台了“六降、五缓、四补、两活、一延续”和“八升、一降”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将帮助企业“降压减负”、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有关各项政策的具体情况,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健先生给大家做详细介绍,大家欢迎!
沈键: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专门就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有关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保障民生的措施的有关情况做一个通报,由于美国的经济动荡引发了世界经济危机,并波及到我国以后,国内的企业也面临了诸多的困难。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度过难关的措施。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生的措施。现在,我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一)阶段性的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2009年,将适度的降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目前,正在按规定报批,待省批准后执行。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可在2009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的重要费率,困难企业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后可以缓缴,大多数企业还是应该正常缴纳。
(三)努力减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标准,对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不同时期,分别按原标准的10%、25%、50%收取滞纳金;中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500元降低到1000元,为企业减少支出约5000万元。
(四)延续促进就业政策。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继续现行的税收减免,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将2007年底“404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止时间延长1年。适度提高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的标准。
(五)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在本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企业组织富余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不同等级的培训,对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分流安置本单位富余人员并开展转岗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本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初始型创业且经营满一年以上、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将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4000元。
(六)实施灵活的工时制度。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特殊工时审批和后续监管权限下放到工商注册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审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灵活的工时制度可减轻企业支付加班费负担。
(七)劳动保障灵活执法。对企业因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全面、不到位而发生的违规行为,监察执法遵循“首犯不处罚、轻犯不处罚,整改到位不罚”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明年加大对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每月为企业免费培训一次劳资干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新设新单位参保综合服务区,为新参保单位提供全过程一站式服务。
以上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六降五缓四补两活一延续”,具体政策市政府暨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出台文件。这些政策将减轻企业负担16亿元。
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民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建设,特别是在当前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更加关注民生,把老百姓的冷暖挂在心头。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市即将出台一系列惠及百万职工群众的民生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我市养老金人均水平从2001年的676元提高到了2008年的1386元,增幅达到105.03%。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养老金水平。我市这次养老金调整涉及53万人,人均增加150元左右,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达每月1540元左右,全年市本级增加支出约8.88亿元,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2009年1月20日前发放到位。今年的调整办法与去年基本相同,主要内容有:一是普调。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0%。二是托低。普调10%以后,如增加的标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可适当提高调整标准。三是增发。适当增加建国前老工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低于我市这次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50%的等5类人员,共涉及4.9万人。
(二)调整“老职工”、“老保养”、“老军工”、“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1、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生活补贴费和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
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中建国后参加工作的,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增加80元,调增至54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调增至610元;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增至680元。
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中原城镇户口的,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调增至500元;原农村户口的,由每人每月增加60元,调增至410元。
部分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调增至500元。
2、调整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补贴标准:
目前,领取生活困难补贴的“老军工”为1855人。从明年起将调整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上限由每人每月120元调为160元。
3、调整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三无”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目前,领取“三无”生活困难补贴的为4147人。从2009年1月1日,“三无”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
(三)调整被征地老年农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目前,我市八城区已有2.67万名被征地农民领取了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困难补助费1.11亿元,人均困难补助费月领取标准206元。从明年1月起,八城区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将再次进行调整,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的补助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260元,最低为每人每月120元。此次调整惠及2.8万人。
(四)调整失业金计发办法,提高失业金标准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区自明年1月1日起对现行的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进行调整。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本人缴费基数相挂钩,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多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统一。新办法实施后,失业金月平均发放标准为640元,比原来提高了66元;失业金最高标准为每月850元,比原来提高了249元,此次计发办法调整,将惠及全市3万余名失业人员。
(五)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帐户。明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在职人员年度内门诊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的部分,在社区医院就诊的补助60%,在非社区医院就诊的补助50%,最高补助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内门诊费用累计超过1200元的部分,在社区医院就诊的补助60%,在非社区医院就诊的补助50%,最高补助20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年度内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元的部分,在社区医院就诊的补助90%,在非社区医院就诊的补助80%,最高补助3000元;
另外,我们还将降低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由1000元、650元、400元分别下调为900元、500元、300元;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医疗保险待遇。
(六)降低居民医保个人负担
明年我市将再次调整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为参保居民减负。主要内容有:
一是对劳动年龄段“其他居民”参保实施财政补助。年满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是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实施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三是降低参保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由1000元、650元、400元分别下调为900元、500元、300元。四是降低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学生儿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由40%、35%、30%调整为20%、15%、10%;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由45%、40%、35%调整为40%、35%、30%。五是降低门诊大病个人自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由40%调整为35%。六是提高门诊待遇。取消学生儿童门诊起付标准,0—3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40%;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不变,300—8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40%。七是取消长期驻外、转外就医个人先自付10%的规定。
(七)把5—10级“老工伤”待遇纳入统筹基金范围
“老工伤”人员是指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前已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目前,已有9673名“老工伤”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工伤待遇。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因工致残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基础上,将已确认的因工致残5—10级“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也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慰问困难企业、困难群众
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劳动保障系统筹集2000多万元资金,对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和帮扶救助活动。一是慰问困难职工。慰问1.5万名关闭、歇业、破产等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二是慰问市本级在领失业保险金的2.6万名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肾移植等重病且在治疗期内的,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为残疾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级及以上的特困家庭。三是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特困家庭和鳏寡孤独人员。慰问因病因灾或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较大经济负担、影响正常生活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庭,约8100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孤身一人且无子女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约350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的百岁老人。四是1—4级工伤人员。纳入我市工伤基金支付的1—4级工伤人员(含到达退休年龄,从工伤保险转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工伤人员),约1700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政府对困难群体的慰问将有一个专门的方案,在今后将进行专门发布。
以上惠民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八升一降”,以上民生政策共惠及156.6万人(次),共增发待遇或补贴1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