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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党外监督员与“两规”谈话对象进行离点谈话
 发布日期:2008-08-01  来源:宿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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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洪县纪委为进一步推进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公开办案,规定“两规”谈话对象在谈话结束离点前,一律要与该县纪委聘请的党外监督员进行一次离点谈话。

  与“两规”谈话对象进行离点谈话的监督员,由“两规”谈话对象从该县纪委聘请的60名党外监督员中随机选取,一般为三名。选择的监督员不得与谈话对象有亲属、同事、朋友或直接利害关系。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情况,是否存在逼供、诱供、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纪违法情况;办案人员文明办案情况,是否存在侮辱、诋毁、谩骂等不文明行为;谈话对象在办案点的生活、休息、思想情况;谈话对象对纪委以及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谈话内容不得涉及案情。谈话由选定的三名监督员共同进行,各自独立制作笔录,全部存档备查。对在离点谈话中,谈话对象反映有关办案人员存在违纪违法、不文明办案行为的,经查属实的,严肃处理,经查失实的,及时了解谈话对象动机,并向党外监督员通报说明。今年以来,12名党外监督员与4名“两规”谈话对象进行了离点谈话,没有发现办案人员有违纪违法、不文明办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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