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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出台新政:商业性房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2008-07-04  来源:淮安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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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水县6月27日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和条件,重点支持职工购买建筑面积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自住住房。

  新政策规定,凡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龄在15年以上的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手续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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