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盐城市首次推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据介绍,该市将在所辖东台市、大丰市、亭湖区、盐都区、射阳县、阜宁县等9个县(市)区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分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及时向公众作出预警。本次推行的盐城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组织救援不力,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以及不履行职责、擅离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