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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聘请11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发布日期:2008-06-25  来源:镇江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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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不断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6月23日,镇江市政府法制办举行仪式,聘请11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根据《镇江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监督员在聘任期间,有权了解全市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有权向市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参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场了解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五年。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联系接待、登记、核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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