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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新规定防止液化气乱涨价
 发布日期:2008-06-03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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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防液化气乱加价行为,稳定市场液化气价格,保障市民合法权益,连云港市物价局6月2日发布紧急规定,要求市区液化气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2%。这项规定执行期为1年,各县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新规定。

  近段时间,由于国际市场油价偏高,国内市场许多炼油厂家缩减产能,带动液化气价格同步上涨。目前市民常用的14.5公斤瓶装液化气,每瓶价格达到109元,较上个月同比上涨11%,未来一个阶段预计还将继续维持高位运行。

  连云港市液化气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市民生活开支的增多,为严防连云港市商家对液化气乱加价、抬高瓶装液化气价格,连云港市物价局要求,市区各个液化气供应站点的液化气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气源进货价格的12%。为确保新规定落到实处,连云港市物价局将对市区各个液化气站点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没有执行新规定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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