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航业发展,要求将我省建设成为民航大省、民航强省,并在体制、规划和政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去年1月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航空产业发展职能划归省交通厅,增挂省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省政府于08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08年6月1日下发《江苏省民航“十一五”至2020年发展规划》。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民航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07年全省机场旅客吞吐量增幅达30%,货邮吞吐量增幅超过20%,均高于全国民航平均水平;南京禄口机场客货吞吐量平均增幅超过20%,发展速度在全国大型机场中处于前列,对全省机场发展的带动和影响力逐步增强。可以说,我省民航业加快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面临着重要机遇。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近年来民航发展的理念、思路和一些好的做法、经验,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省民航业加快发展。
为更好地理解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对《政策措施》作以下解读。
从七个方面支持全省航空产业发展
1、积极培育新航线 2、不断扩充运力 3、加快机场建设和发展 4、加强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 5、加快空港产业发展 6、优化发展环境 7、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培育新航线
省级重点突破国际航线。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带动性强的欧美航线、亚洲地区航线等,省级财政在开航初期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比如,南京——法兰克福等航线,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市级大力培育干线航线。各有关市政府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一批国内干线航线,由市级财政给予重点扶持和培育。
各机场着力完善航线网络。对列入省、市扶持和培育计划的新开航线,各有关机场对起降费等费用给予优惠,进一步扩大航线规模,完善航空运输网络。
不断扩充运力
做大做强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积极增资扩股,采取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努力扩大机队规模。到“十一五”末,飞机架数达到30架以上。形成自主编制运力购置计划和申报航线能力。
大力扶持基地航空公司。各有关市政府要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引进、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加快发展。
支持设立股份制航空公司。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参股、合资等形式,设立股份制航空公司。
加快机场建设和发展
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和无锡硕放机场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完善东南亚、日韩航线,开通直达欧美的国际客运航线,拓展国际货运航线,早日建成区域性枢纽机场和地区航空货运与快件集散中心。支持无锡硕放机场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成为上海大型复合枢纽机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满足苏南和苏中地区航空运输需求。
扶持小型机场建设和发展。小型机场的建设原则上应当采取全额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按照民航总局《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争取民航总局加大对小型机场建设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各有关市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小型机场建设和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小型机场场外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应与机场所在地公用设施统一投资建设和管理。对经营亏损的小型机场,各有关市政府要积极争取民航总局的政策性补贴,同时应提供必要的经营补贴,促进小型机场良性发展。
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
强化规划引导。编制和完善机场总体规划,将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纳入省、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重点加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无锡硕放机场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城市交通的有机衔接,努力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
加快机场集疏运道路建设。枢纽机场集疏运公路原则上应达到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机场集疏运道路应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对机场集疏运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属国省道的,由省按照国省干线公路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不属国省道的,由省按照地方干线公路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承担机场集疏运功能的城市道路,由各有关市政府负责建设和维护。
提高机场辐射能力。省、市运管部门对机场开辟邻近省市的公路客运班线给予重点支持。各有关市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机场至市区客运班线的开通和停靠站点的设置问题。
空港产业发展
我省空港产业发展途径有两条:一是设立空港产业园。以机场为依托,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和以航空配餐、飞机维修等为主的空港产业,加快发展航空快件业务。二是发展通用航空。整合通用航空资源,扩大公务飞行、应急救灾、水上救援、包机飞行等通用航空业务,同级财政给予适当扶持。
优化航空产业发展环境
加快空港口岸开放。目前,我省已有南京、无锡、盐城、徐州四个空港口岸。
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以合作办学、专题培训等方式,大力培养飞行、空管、机务、管理、物流等方面的急需人才。对小型机场人才引进,在工资待遇、住房、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
加大机场资源整合力度。机场是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原则上应由省、市政府控股。充分利用省、市国有控股投资平台,积极引导外资、民资参与机场建设,优化机场资源配置,努力实现规模发展。
切实保障航空安全。根据国家和民航总局相关法律、规章,加强机场地区规划控制、净空保护、噪音影响、机场运行设施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机场安全运营。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航空安全形势平稳。
建立完善考核航空产业发展考核制度
有关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把航空产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内容。省交通厅(省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制定江苏省航空产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对各有关市、各机场、基地航空公司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政府。
考核对象:对省内民用运输机场、基地航空公司。因全省机场的功能定位及规模不一,将全省机场分为国际机场和非国际机场两类分别进行考核;基地航空公司指所有在省内注册、且在省内机场设立基地的航空公司(分公司)。
考核内容:主要对年度运量发展、航线发展、民航安全、文明创建、日常管理以及落实省加快航空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综合评分。对国际机场增加对国际航线航班发展的考核;对非国际机场对其总的航线航班情况进行考核。鼓励开辟直达、经停以及联程中转省内其他机场的航线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