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部门文件
  关于调整我省外国专家管理工作实施主体职能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级评估分级实施导则》的通知
  通州关于撤市设区政权机构及其成员职务改称等问题的决定
  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发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深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行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全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太湖流域环境监察“六查一提高”验收办法
 发布日期:2008-06-26  来源:省环保厅

选择字号【

 



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

活动验收办法

一、验收内容 

  (1)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信息的汇总与上报、工作部署及协调调度等情况;

  (2)对照检查要求进行全面清查情况以及调查表填报情况;

  (3)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效果评估等情况;

  (4)各地的初步验收及总结情况。

二、验收程序及方式

  1、太湖流域有关省辖市先对辖区内县(市、区)活动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于7月1日前报省厅。

  2、省厅根据各地初步验收情况于7月5日至7月10日组织考核组对有关各市进行验收,省辖市及辖区内各县(市、区)有一个单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市就不能通过验收。

  验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听取各地“六查一提高”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

  (3)抽查一个县(市、区);

  (4)抽查3-5家相关企业。

  考核组依据考核情况,对照《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验收考核表》进行打分,得分大于90分则通过验收。

三、材料要求

  验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六查一提高”活动实施方案;

  2、“六查一提高”活动调查表及整改报告;

  3、“六查一提高”活动初步验收结果;

  4、“六查一提高”活动总结。

附件: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验收考核表JC0844F.xls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