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盐城市将培训7万农村劳动力,培训人员参加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汽车)等38类工种初次技能鉴定可获200元/人的补助。
2008年该市将安排7万人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其中阳光工程培训32800人,重点帮扶县贫困农村劳动力培训12200人。届时,将对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新成长劳动力,重点开展3~12个月左右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大龄农村妇女、失地无业农民等富余劳动力,重点开展15—90天突出专项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转移前技能培训。
今年该市各县(市、区)将根据农民选择参加不同工种的中标培训价格和培训补助金额度自主确定具体发放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一般劳动力培训补助300元/人,其中省财政补助250元/人,地方安排50元/人;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省财政补助500元/人,较去年(400元/人)上涨了100元。
另外,农村劳动力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所有初次参加职业技能工程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农村劳动力(不包括各类职技校中接受学历教育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在校生),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受补助的工种具体有机械设备加工维修装备类的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汽车)、钳工(装配、工具、机修)等20个工种;仪器仪表装配修理类的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工)等3个工种;日用机电产品维修类的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等4个工种;专项技能认证类的汽车音响改装等3个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