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省民政厅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厅老干部党支部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洪彪对省民政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广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省民政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4月28日开展以来,经过集中学习、调查研究,对照检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三个阶段,历时近4个月,全面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省委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动员大会后,省民政厅及时传达了省委书记梁保华的重要讲话,迅速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厅党组抓住重点环节有力有序推进,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确保每个阶段的高质量,以每个阶段的高质量确保整个活动的高质量。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推动思想解放。把抓好理论学习摆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着重围绕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从民政工作的职能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广泛调查研究。三是深入查找问题,搞好分析评议。结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建议与意见,厅党组查找出了在进一步保障民生、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方面存在的四方面问题,深入分析了原因,明确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和主要措施,并提出了厅党组自身建设的具体要求。四是抓好整改提高,着力解决问题。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整改,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落脚点。党组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制订了民政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着力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性。五是扩大群众参与,汇聚发展合力。除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以外,广泛征求省级机关相关部门、南京市相关单位、各省辖市民政局,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服务对象和基层街道、社区的代表等各层次、各方面的意见,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厅党员干部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主题,全面完成了省委下达的各项目标要求,并且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民政特色,努力达到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机制更加完善、发展更加协调,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是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落实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二是推进了为民举措的落实。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省民政厅全面剖析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中呈现出来的突出矛盾,进一步调整民政工作思路,改进为民服务方式。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对照省政府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把为民服务贯穿活动全过程,着力抓好全面提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等九项重点工作。三是加大了支援地震灾区的力度。省民政厅把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头等大事来抓。“5.12”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民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紧张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救灾捐赠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接收捐赠款物合计已超过37亿元。四是转变了干部队伍的作风。按照“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省民政厅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五是突出了民政工作机制的创新。厅党组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从创新民政管理体制、深化民政运行机制、提升民政服务水平等方面入手,努力形成促进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确保在体制机制上取得更大突破,努力形成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巩固和扩大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坚持常抓不懈,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要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引向深入;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