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社会聚焦
  国务院出台十项措施扩大内需
  “拓普康杯”工程测量技能竞赛举办
  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开工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的90%
  无锡援建汉旺项目启动社会认捐
  中国·赣榆徐福节入围2008全国节庆百强
  常州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达15.6%
  我省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领域指数比上年提高
  前三季度江苏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居苏沪浙鲁粤五省市首位
  今年前三季度我省仓储业业务量保持持续增长
 
首购住房90平方米以下契税调至1%
 发布日期:2008-11-11  来源:

选择字号【

 


  省财政厅近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我省有关契税政策作了补充规定。

  该规定指出,我省对个人在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房,且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由过去的2%下调到目前的1%,首次购房证明由所购房屋所在地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