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获悉,连云港市日前出台了一揽子社会救助工作新政,今后,将在全市实施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力度,并对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参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给予生活救助。此一揽子新政扩大了连云港市救助工作救助范围,强化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就医、养老等社会救助机制。
目前,连云港市已初步构建起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助老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慈善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市纳入城乡低保的有13.52万人,是低保制度实施之初的24倍多,全市10年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2.36亿元。近3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支出累计达835.253万元,截至2007年底,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5.4%。连云港市慈善总会发放救助资金和物品300多万元,受益人口4000多人次。
从今年起,连云港市将执行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各县区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20%-25%的比例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并同步增长。各县区还将结合三无人员、老弱病残等不同类型对象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标准有别、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保障办法,以提高低保制度的针对性、公平性和实际效果。另外,从今年开始,连云港市还将对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参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给予生活救助。对低保对象以内的重残人员要按照低保标准的110%-120%足额发放低保金。
与此同时,连云港市还计划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力度,逐步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同时,加快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今年起,各县区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集中供养的,由县、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的五保供养资金专户,分散供养的,由县、区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按季或按月存入五保对象个人存折。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连云港市将采取推介慈善项目、企业冠名等方式与企业进行长期合作,推进慈善和社会捐助事业发展。2008年,连云港市慈善总会计划实施“迎新春,送温暖”、“蓓蕾计划”、“学子阳光”等7个救助项目,并及时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临时性医疗救济。各县区还将建立慈善基金会,推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慈善组织机构,构筑起上下联动的慈善救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