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江都市卫生局获悉,该局围绕关注民生、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出台了10项为民惠民政策,着力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10项政策包括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使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参保农民医药费用平均补偿比达40%以上;严格控制非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降低群众医药费用;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各建制镇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社区服务全覆盖;加大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力度,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2万座,创建改厕普及村3个,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健康社区行”等。另外,还有强化重点卫生基础工程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强化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