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月份,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68.4亿元,同比增长23.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6.8%。在全国各省市中,低于广东(5088.8 亿元)、山东(4100.5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浙江列第四位(2941.3亿元)、上海列第九位(1833.8亿元)、北京列第十位(1831.4亿元)。
1—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幅高于全国 (21.1%)2.8个百分点,与陕西并列,居全国第二位。山东列第七位(23.4%),北京列第十五位(21.4%),浙江列第二十八位(18.5%)、广东列第二十九位(18.4%),上海列第三十位(16.8%)。
5月份,全省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806.3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增长25.0%,增幅列全国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