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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乡低保普调30元-40元
 发布日期:2008-0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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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部门昨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全面提标。普调后,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达281元/月,农村171元/月,普遍比去年底增加了30-40元。

  省政府年初要求,今年苏南、苏中、苏北城市低保标准要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30元、270元、200元以上,农村低保要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0元、140元、11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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