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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过苏通大桥须实报高度
 发布日期:2008-05-14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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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通大桥即将通车,为保证大桥安全,船舶在通过大桥前须如实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5月10日,“振华拖10”轮因在过苏通大桥前没有如实向海事部门报告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受到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

  据了解,目前苏通大桥主通航孔通航净高为62米。为了确保苏通大桥、船舶及人员的安全,南通海事部门提醒拟通过苏通大桥的所有船舶,必须仔细核算本船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及宽度,并如实向交管中心报告,严禁不符合通航要求的超高、超宽船舶通过桥区水域,禁止船舶通过桥区非通航桥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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