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繁荣我省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促进互联网网站文明办网和健康发展,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举办2008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2008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主办,省互联网协会承办。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的参评对象为江苏省内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站经营单位和通过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参评对象入围的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格调高雅,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低俗内容。
2、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守法,无盗版剽窃行为;倡导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不损人利己,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致力于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优质网络文化服务,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欢迎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地市互联网协会推荐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或地区特色、行业特色的网站参评。
三、评选奖项
本次活动设“文明办网”先进单位10名,设地域特色网站和行业特色网站奖项若干。
四、评选办法
由承办单位确定入围网站,组织业内人士、专家组成评委会,制订具体评选指标,并将评选指标在参评对象范围内公开。评委会依据评选指标对参评对象进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产生获奖名单。主办单位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
五、评选时间
1、参赛报名: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20日;
2、入围网站确定:2008年12月21日-2008年12月30日;
3、指标测评: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30日;
4、评委会评审:2009年2月1日-2009年2月10日;
5、评审结果公示:2009年2月11日-2009年2月20日;
6、获奖单位表彰:2009年2月下旬。
涉及评选活动的其它事项,由主办单位具体解释和安排。
附:2008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doc。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