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单位、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要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到期需进行重新考核委托和报部中心备案编号、公布,以确保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合法、有效和统一。为规范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工作,提高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的准确性、规范性,我办对被委托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单位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材料审核,主要考核了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等资质证明、检测能力、人员配备、原始记录等方面,通过考核,全省共有18家检测单位符合委托条件并自愿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业务,与我办签订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委托协议书”,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被委托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单位如下:
1、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3、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南京市农林局农业环境监测站
5、南京市畜牧兽医站
6、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7、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8、徐州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9、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0、吴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
11、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南通中心)
12、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3、连云港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4、淮安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15、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6、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7、泰州市农林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8、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