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就全省的税务制装统一换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生产能力的服装生产厂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一、采购人名称: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制服制作项目
三、招标编号:
JSZC-G2008149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是由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为所属地方税务系统税务服装统一换装而进行的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每一包确定两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价格有效期限内完成服装制作和相关服务。
1.招标货物分包及数量:
本次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分别为:
包 号
品 名
数 量
A
税务短袖夹克
大约28200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税务夏裤
大约24400件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税务女裙
大约3900件
税务外穿长衬衣
大约28200件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税务内穿长衬衣
大约28200件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B
税务春秋服
大约28200套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税务冬服
大约28000 套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C
税务防寒服
大约11700件件(男、女款数量合计)
上述各包服装制作的采购数量为参考数量,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数量变化的因素,统计数为报价参考数,合同数量以实际量体数量为准。
2.招标范围:上述服装的制作及相关服务。
3.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后60天内。
4.中标价格有效期:中标价格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止。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市、区、县地方税务局所在地。
投标人应对上述三个包的服装制作分别进行投标,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每一包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或转包。采购人如发现投标人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一些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训练有素的量体队伍,能够满足本次换装工作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是服装制作生产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4.近两年曾为公、检、法、工商或有关行业加工生产过同类制装品种的企业,且有为上述任一部门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的制装合同不少于3个;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6.投标人必须获得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08年4月30日起每天
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025-83633396)。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付钢、陈杰、李进
联系电话:025-83633374
实物样品交付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投标人投标;
投标实物样品交付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江苏省地方税务局1919室
实物样品接收人:张善林,电话:025-83633437。
3、开标日期:2008年5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每包交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符合银行和财务的规定)等形式交纳。本次招标拒绝接受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供应商)在递交实物样品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每包交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样品检测费用(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多退少补)。样品检测费用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样品检测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业务咨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周爱东联系电话:025-83633453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25-83633373
传真电话:025-83633067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716室
邮政编码:210024
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
帐户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帐号:077972510814559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