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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督查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建设
 
 发布日期:2008-05-22  来源:S--省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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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至29日,全省开展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督查工作。督查活动由省综治办、司法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综治办、司法厅分管领导牵头,分4个督查组。督查内容以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包括省辖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

    5月21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督查工作动员会,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新民要求督查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掌握”的原则,以县(市、区)调处中心建设为重点,从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组织建设是否到位,相关保障是否有力,工作机制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规范,职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等方面开展督查。督查组要把督查工作与促进各地大调解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一线、点面结合,接触实际、了解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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