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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具有苏州特色的大调解工作品牌
 
 发布日期:2008-05-09  来源:S--苏州市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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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5月9日召开的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学习先进经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研究和把握大调解工作规律,运用创新的成果,打响具有苏州特色的大调解工作品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岭梅,副市长周玉龙出席会议。

    近年来,苏州市基本形成大调解工作组织网络体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大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2004年至今,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两级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纠纷10万余件,为建设平安苏州、和谐苏州作出了贡献。但是,随着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为主体的新型社会矛盾日趋突出,不安定因素增多,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难度逐步加大。

    会议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邱岭梅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力预防和打击犯罪,深入开展“治爆缉枪”、“打黑除恶”、“打盗抢抓逃犯”等专项行动和治安防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三项攻坚战。从现在开始,全市用3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力争化解一批重信重访案件,减少信访存量。他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形势不容乐观,要把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列入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对于工作落后酿成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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