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向消费者维权领域延伸,加强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省成立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04家。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各级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分析反馈纠纷调处情况,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全省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接待消费者8000多人,成功调处消费纠纷5085起,制作调解协议书1885份,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了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