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超载、违法变道、疲劳驾驶、违法停车是高速公路上常发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于目前汽车技术性能好,设计时速较高,加之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好,驾驶人自我控制意识不强,因此,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2007年,全省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22万余起,因超速引发的死亡事故83起,死亡135人,分别占当年高速公路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0.6%和23.9%。
为坚决遏制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2005年下半年以来,省公安厅先后配发、安装了125台流动“电子警察”和26套固定“电子警察”,对高速公路实行电子监控,其中沪宁、京沪、沿海、沂淮江、宁合等主要高速公路实行全线电子监控。监控途径采取流动测速与固定测速相结合的办法,一旦超速行为被拍摄,测速仪即通过无线传输技术即时将图片传输至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数据库,交巡警总队通过寄发执法告知单,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到全省任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此举既有效查处了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又为违法当事人提供了处罚上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