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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迅速对11名川籍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08-06-03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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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海门打工的11名川籍农民工拿到拖欠数月的工资26900元,踏上返乡之路。

  5月19日上午,陈某、李某来到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调查,陈某、李某系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野猪沟村3组村民,他们与另外9名四川籍老乡在海门一建筑工地打工,工程已结束,工程承包方尚欠工资总计26900元。地震发生后,他们思乡心切,想找老板要回工资,回乡探望,老板却躲避不见,无奈之下,只好前来请求法律援助。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对陈某等人进行法律援助,当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律师办理此案,并以最快的速度为当事人到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经过法院、律师及所在地镇政府的共同努力,工程发包方愿意立即垫付这11名四川籍农民工的工资20000元,所在地镇政府垫付余下的6900元,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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