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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对残疾人实行无障碍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08-05-16  来源:S--省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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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为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设立“无障碍台阶”、“语音触摸电子显示屏”设施,提供上门服务。二是利用残联组织信息库资料,发挥社区法律援助站作用,为困难残疾人就近提供法律服务。三是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残联牵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专题会办。四是法律援助中心与残联组织及时协商和沟通,了解残疾人维权需求和法律援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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