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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苏中地区林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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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2〕92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
  苏中地区林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苏中地区林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九月二日


   

  关于加快苏中地区林业发展的意见
  (省林业局  2002年8月)

  苏中地区滨江临海,地处沿江、沿海两大经济带的结合部,在全省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苏中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对森林的多功能需求越来越高,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机遇。根据苏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对加快苏中地区林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增强苏中地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紧迫感
  经过多年建设,苏中地区林业有了较大发展,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条件脆弱,林业产业优势依然不明显。苏中地区拥有全省1/5的土地和1/4的人口,而林业用地和有林地面积仅占全省的1/9和1/10,人均林地面积和有林地面积不足全省平均数的一半,人均活立木蓄积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5%,森林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城乡绿化水平及森林资源总量与苏南、苏北地区形成了明显的梯度落差,一些传统特色林业产业优势也在弱化。针对目前的林业发展现况,苏中地区各市县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提高对加快林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苏中地区林业快速崛起。
  当前,苏中地区林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粮棉购销体制的改革,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苏中区域经济的快速崛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逐步增强,对创建优美人居环境的需求进一步迫切,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随着苏中地区三座跨江大桥的规划建成,苏中承接苏南、辐射苏北的纽带作用更加明显,生态环境将成为本地区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准,林业建设的舞台将更加广阔;苏中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较多,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抗灾能力的要求,将增强苏中发展林业的内在动力。苏中地区要勇于面对现实差距,发挥自身优势,抢抓机遇,赶超先进,全面加快林业建设步伐,为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加快苏中地区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增加资源总量,做强特色产业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快资源培育步伐,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沿海、沿江及里下河地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大力发展高效花卉盆景和银杏等传统特色产业;推进机制创新、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工作,逐步建立森林生态网络,发展林业特色产业。
  到2005年,苏中地区要完成各类生态造林100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50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0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7.2%提高到12.2%,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四旁植树8000万株;新建农田林网300万亩;新增林木育苗面积20万亩;城镇建成区绿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林业产值年增长速度稳定在7%以上。
  二、突出重点,增强特色,切实抓好五项重点工程
  (一)沿海、沿江及里下河地区森林生态网络工程。抓住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防护林工程启动之机,全面推进苏中地区江、海、河、湖堤防绿化,构建稳定高效的多功能综合生态体系。完善启东至如东沿海国家特保林带,沿一道海堤内侧、二道海堤两侧营造宽50-100米黄海绿色屏障,巩固基础,抓紧合龙,提升规格,新增森林4.2万亩。在长江大堤内侧,营造宽20-250米江堤绿色长廊,在大运河、里运河、入江河道、入海河道两侧宽10-50米范围内,构建水乡平原地区纵横交错的生态防护林网,提高标准,新增林地15万亩。在长江取水口营造江滩截污防浪林,在江都、高邮、宝应、扬州郊区、邗江、仪征6县(市、区)350公里南水北调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泰州引江河两侧100米范围内和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堤延伸100米范围内建设水土保持绿化林带,新增林地9.8万亩。
  (二)绿色通道工程。“十五”期间,苏中地区绿色通道建设任务为:铁路两侧绿化172公里,标准为每侧宽40-50米;高等级公路两侧绿化,全长2028公里,标准为每侧30-50米;市、县、乡道绿化,全长7800公里,标准为每侧10-20米,新增林地58万亩。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制度,提高绿化标准。
  (三)湿地系统保护恢复工程。苏中地区海岸、湖泊、河流、沼泽、人工等5大湿地类型均有分布,是全省湿地类型最丰富的地区。近期,对沿海、沿江湿地,高邮湖、邵伯湖、溱湖、蔡花荡、官垛荡、董潭荡、白马荡、中堡湖等湖荡湿地,仪征十二圩滩地和里下河滩地等沼泽湿地应重点予以保护,采取设立保护区,禁止围垦,压缩围网养殖,退垦还湿、清网还湖等措施,大力营造浅滩湿地生态林,恢复水生植被群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使苏中地区湿地基因资源、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得到切实保护。至2005年,在沿海、湖荡和里下河沼泽滩地各建立1个湿地保护区,保护面积50万亩,营造湿地生态林10万亩。
  (四)特色经济林工程。进一步加快“三泰”地区银杏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拓展深度加工,提高附加值。积极推广银杏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大力兴办龙头企业,发展深度加工,提高附加值。要不断引进高新技术,提高银杏分级、保鲜、储藏、包装水平。“十五”期间,以泰兴为中心,包括姜堰、靖江、江都、高邮、邗江、如皋、海安等周边地区,发展果用、材用、采叶用银杏特种经济林50万亩。建好银杏种质基因库。
  (五)林木种苗花卉工程。“十五”期间,以如皋花卉苗木基地和江都种苗基地为核心,新建省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3个,市级中心苗圃3个,新增种苗花卉基地10万亩。以如皋花木市场为载体,组建物流集团公司,建立信息网站,加大市场信息研究开发,指导林农调整苗木品种结构。
  三、强化责任,创新机制,全面推进苏中地区林业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对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林业发展,对推进苏中地区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方面力量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重点绿化工程领导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顺应林业发展形势、适应任务要求,加强林业机构建设。按照稳定公益性、放开经营性原则,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队伍建设,将生态林管护、林地管理、资源监测和林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事业落到实处。
  (二)体现特色,搞好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地推进苏中地区林业快速发展。苏中地区各市县,要根据国家和省林业规划和重点林业工程布局要求,结合区域特点,高起点、高标准,搞好林业发展规划。重点规划好京沪、宁通、宁靖盐三条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沿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里下河沼泽、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及银杏、种苗花卉特色产业等。把林业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注意与城市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有机衔接。
  (三)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苏中地区人多地少,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苏中地区林业快速发展的瓶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加快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等形式,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森林资产。完善林地流转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发展商品林。加快苏中林业对外开放,坚持多种所有制林业共同发展,努力提高非公有制林业比重。
  (四)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加快苏中林业建设速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公益林建设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财政要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财政支农、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应按一定比例用于林业建设。强化信贷支持,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对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的信贷扶持;对群众造林育林,要放宽贷款条件,给予信贷支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对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及更新过程中生产的小径材、薪材给予免税。退耕还林免征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进一步完善育林基金收取、使用和管理办法,保证取之于林,用之于林。
  (五)坚持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和产业竞争力。充分发挥苏中地区人才、技术及资源方面的优势,加大科技兴林力度。稳定精干高效的林业科技工作队伍,大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拔尖人才,表彰和奖励在林业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成果转化。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制订切实可行的科技支撑方案,加强沿江沿海生态网络防护指标和效能研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实施林业三项更新工程,着重研究苏中地区造林树种选育问题,挖掘开发乡土树种,引进珍稀树种,加大对抗盐树种、耐水湿树种、乡土树种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保持各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相对稳定,确保检疫、森林病虫害测报等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分级多层次培训制度,普及林业新知识、新技术,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六)以建立造林质量、资源保护和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结合江苏实际,从今年起,我省将实施造林质量、破坏森林资源、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以资金使用为重点、质量保证为核心、资源保护为关键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切实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稽查,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约束。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健全资源林政管理和林业执法体系,加大林地管护力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植被恢复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主题词:林业  苏中△  发展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9月3日印发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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